大家好,我是北漂小吴,最近小吴的朋友圈又被一件关于商标恶意抢注的事件刷屏了,咱们今天就一起来讨论下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吧
故事的主人公是哔知名up主“敬汉卿”该up主的姓名被一家名叫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的公司进行了商标抢注,该公司在抢注之后对up主发出了通知,要求其停止使用敬汉卿这一名字,并要求up主对于侵害商标使用权的行为进行赔偿。
注意看这里的注册日期,是2019年02月28日,敬汉卿最在2014年就以敬汉卿这个名字发表第一个视频,等到201粉丝数已经超过100万,2017年超过300万,2018年超过了900万粉丝,到这里回头看这个事件,就非常明朗了,这是一起很明显的恶意抢注事件
不过,等等,相比其他恶意抢注商标事件,敬汉卿事件的处理可以说是简单得多了,因为抢注公司没想到敬汉卿竟是up主的真名Σ(っ °Д °)っ
由此,姓名权作为一种法定的民事权利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二规定的在先权利。敬汉卿既然是up主的真名,那up主自然对其享有姓名权。系争商标申请于2018年5月29日,核准注册于2019年2月28日,up主的姓名权无疑是该商标申请之前就已经享有的民事权利。也就是说,up主在2019年2月28日起的5年时间内,均有权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最终事件能够完美的解决,依旧需要浪费掉大量的人力和时间精力经历去处理等等去处理,而对方,仅仅需要支付小小的20元。。。。。。
所以很多其他人在面对“知产流氓”的敲诈勒索的时候,往往选择息事宁人,然而这就给了此类流氓公司生存的土壤,一本万利的擦边球形式,更是助长了这些流氓们的野心,越来越肆无忌惮。
最后小编想说,知识产权保护法,在如今监管制度尚未完善的审核流程下,反而容易成为一些流氓皮包公司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帮凶,颇为本末倒置。
随着社会的进步,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必然的,也是应该的,然而,面对如今两头难的困境,仍需群策群力的去思考,去完善,相信未来,让产权保护法保护法只保护真正的产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