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走到大街上,总会遇到那么几个地区涉及一些崇洋媚外、刻意夸大也或者怪异难懂的命名方式,也或者听说有个什么地方开了个什么什么稀奇古怪的店等等。
这不就在最近,一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行动在多地铺开,关于整治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引发社会讨论。
之所以这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行动能够引发关注,是源于今年6月17日海南省民政厅发布的一条《关于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的公示》的通知。根据公布的清单,显示的不规范地名共有84个,并且这些地名不规范的大多数都属于居民区,甚至不规范类型大部分都涉及崇洋媚外、刻意夸大和怪异难懂三大方面。
这段时间里,整治更名行动瞬络,并引得了很多省市地区的效仿,甘肃、内蒙、浙江、广东、安徽、河南、重庆、山东、福建、江苏、海南等多个省市先后开展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工作。
就比如说,广州市首批共有23个地名上榜不规范地名清单,相当大的一部分为小区的名称,大多关于“大”的地名有10个,关于“洋”的有2个,关于“怪”的有11个;西安市未央区近日也确定了19处地名需要清理整治,同时新城区、灞桥区也公示了一些不规范地名。
对于这场全国性的清理整治行动,社会上有着不同的声音,有人表示支持,认为一些地名过于浮夸,也有人对这次清理整治行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出质疑。社会上之所以会有如此强的反应,原因就是部分人认为整治不规范地名的行动不是在执法,而是把审美观、道德观取向加诸于社会,并且有些民众还在担心由此导致公权力的滥用问题。
现在为止,我们国家调整地名命名行为的法规主要有国务院1986年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和民政部1996年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根据这两个法规,其调整范围包括居民地名称、城镇、区片、开发区、自然村、片村、农林牧渔点及街、巷、居民区、楼群(含楼、门号码)、建筑物等名称。
就在《条例》中的第4条规定,关于地名的命名应遵循: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全国范围内的县、市以上名称,一个县、市内的乡、镇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道名称,一个乡内的村庄名称,不可以名字一样,而且得避免读音相同;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正常情况下应与当地地名相吻合,尽可能的不用生僻类的字。
要是一个地区的命名,应按照这些原则:有利于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使用规范的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但是不可以用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人民政府不驻在同一城镇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其专名不应相同等内容。
就在去年的年底,民政部、公安部等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其中就明确的要求清理整治不规范的地名,并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涉及“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自那时起,整治不规范地名行动就在全国慢慢的开展起来。
就在海南省发布的需清理整治不规范的一批地名清单中,就有15个维也纳酒店地名被认定类型为“崇洋媚外”,认定的原则是“使用外国地名(奥地利国家的首都)”,消息一发布,瞬间成为了近期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涉事的维也纳酒店在被查之后也曾发布声明称,公司品牌“维也纳酒店”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12年9月14日成功注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3日,为合法经营使用的品牌名。
如果一个地名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往往会和当地民众产生紧密联系,一旦需要更名也可能给民众造成不便。因此对于地名命名和更名的程序,除了必须更名的之外,行政机关在命名和更名时应当主动进行与相关民众的听证,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
还有一些之前已经过民政部门审批,但目前基于违法必须要进行更名的,也要注意保护当地群众的信赖利益,更名给群众带来了额外损失的,如更换牌匾、更换名片等支出,民政部门在更名的同时应给予其财产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