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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警方通告! 下面这些人被通缉!
莒南县公安局
关于公上逃犯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给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简称“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三、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逃犯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将逃犯抓捕归案;凡提供线索抓获其中一名逃犯的将视情给予 5000元 以上奖励。举报人可以自行决定领奖方式。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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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9-
莒南县公安局
2019年10月10日
现在,悬赏五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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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
赏
通
缉
王西军,男,51岁,
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大岭村人,
2002年7月因涉嫌故意杀人案在逃。
杨圣祝,男,70岁, 莒南县洙边镇庄庄河南村人, 2008年6月因涉嫌故意伤害案在逃。
陈常海,男,57岁,
莒南县文疃镇左家沟村人,
2012年8月因涉嫌强奸案在逃。
张卫锋,男,47岁, 莒南县洙边镇清水涧村人, 2012年9月因涉嫌诈骗案在逃。
沈自启,男,50岁, 临沂市河东区九曲办事处沭埠岭村人, 2018年5月因涉嫌盗窃案在逃。
臧庆晓,男,45岁,
临沭县郑山镇陡沟村人,
2017年4月因涉嫌抢劫案在逃。
宁伊梦,女,44岁,
河南省民权县城关镇人,
2013年1月因涉嫌诈骗案在逃。
聂磊,男,33岁, 住莒南县嵋山东路, 2014年5月因涉嫌诈骗案在逃。
陈维涛,男,52岁, 住莒南县华鲁街46号, 2016年9月因涉嫌信用卡诈骗案在逃。
彭修宪,男,42岁, 莒南县大店镇甲子山村人, 2015年4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逃。
殷伟,男,42岁, 莒南县相沟镇殷沟村人, 2012年7月因涉嫌合同诈骗案在逃。
李士昌,男,54岁,
博兴县店子镇利城村人,
2012年2月因涉嫌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案在逃。
刘婕,女,46岁,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 2007年2月因涉嫌合同诈骗案在逃。
陈庆伟,男,54岁, 住莒南县滨海路, 2013年2月因涉嫌合同诈骗案在逃。
高玉成,男,47岁, 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人, 2018年1月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逃。
王献聚,男,55岁, 莒南县经济开发区北石桥村人, 2012年2月因涉嫌生产、销售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在逃。
班言忠,男,60岁, 临沭县南古镇前东村人, 2012年1月因涉嫌生产、销售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在逃。
程瑞义,男,59岁,
莒南县经济开发区南石桥村人,
2012年1月因涉嫌生产、销售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在逃。
苑立恒,男,40岁,
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桥头乡方元村人,
2019年6月因涉嫌非法
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在逃。
葛文宝,男,45岁, 莒南县洙边镇西夹河村人, 2019年1月因涉嫌寻衅滋事案在逃。
莒南警方正告: 负案在逃人员,丢掉幻想,及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试图违法犯罪、铤而走险的危险人员,要立即悬崖勒马;敢于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将严惩不贷。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注意发现他们的行踪! 如有发现者,请向公安机关举报。 凡提供线索抓获其中一名 逃犯的,将视情给予5000元以上奖励并严格保密!
0539-
此外
临港公安分局发布通告
公开悬赏缉捕在逃人员
临港公安分局
关于公开悬赏缉捕在逃人员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给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简称在逃人员)以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临港公安分局决定对下列4名在逃人员予以公开悬赏通缉,并敦促在逃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宽处理。 1、 冯宪军(曾用名: 冯志刚),男,34岁,汉族,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壮岗镇陈家河村人,涉嫌盗窃罪。
犯罪嫌疑人冯宪军
2、张永和,男,48岁,汉族,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青阳镇醴泉村人,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犯罪嫌疑人张永和
3、 许召波,男,53岁,汉族,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宿安乡五龙堂村人,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犯罪嫌疑人 许召波
4、 许江田,男,60岁,汉族,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坪下河村人,涉嫌盗窃罪。
犯罪嫌疑人许江田
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视为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罪行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特此通告
临沂市公安局
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9年10月11日
认清形势,珍惜机会,
尽快投案自首!
不管你在哪里,
风里雨里,临沂公安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