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连续三年不使用。
商标注册后如果不使用是对商标符号资源的浪费,也是他人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拦路虎。对于闲置的商标,法律规定了到时“清理”的制度。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是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
②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及其注册信息的。
商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不能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比如:对注册商标图形、文字、颜色等进行改变,之后还加上注册商标的标识。如果确需改变,应该再次申请新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也不得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如果确需改变,应该根据商标局的要求,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缴纳费用进行变更。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注册商标、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进行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法律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撤销决定由商标局做出。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对商标局做出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根据法律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当出现商标撤三时,用户首先不必惊慌,可以就相关问题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平台(多多法务商城)后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