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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刀万剐, 再来一碗粥——太监刘瑾之死及其目击

2019-10-23 18:43:27

正德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太监刘瑾决于市。

凌迟,又称磔刑,俗称千刀万锅,民间恶语骂人,也说“杀千刀的”,正是此意。刘瑾之死,是历史上最著名的几次凌迟之一,据说他受刑三日(实为两日),挨一千余刀(远无此数),身上片下来的肉被仇家一抢而空,当其面啖食之云云(亦无当面之事)。其实,刘瑾受刑的过程,是留有目击者的记录的。记录者还不是别人,正是前面提到的刑部主事张文麟,他是处死刘瑾的监斩官。此次行刑,按例应轮到刑部陕西司主事胡远,可胡远竟不敢去,他闻命“错愕”,对尚书刘璟道:“我如何当得!”坚决要辞此差。胡远的心情,刘璟自然是懂得的,他便说:“我叫张文麟帮你。”所以张文麟是临时承命,揽了这份令人心情复杂的差事。

(影视剧中的刘瑾)

当张文麟赶到刑场时,刘瑾已经开刀。这人肉要一刀一刀地慢割,到天黑时,刘瑾已变成血葫芦一般,但还活着,暂将他送顺天府宛平县寄监。这时,将绑绳给他解开,没料到,刘瑾竟然要吃粥,而且一吃两大碗!令张文麟目瞪口呆,道:“反贼乃如此!”第二天,仍将刘瑾押到东角头刑场,继续施刑。因为前一日用刑时,刘瑾嘴不停,说了许多内廷密事,这日预先将一块麻核桃塞入他口中,复用数十刀,方才气绝。此时,太阳才升起来。张文麟和一同监斩的御史具本请奏,奉圣旨,以刘瑾凌迟数足,令锉尸,免枭首(就是将首级用小木笼装了,挂在市集热闹处,如果不传旨取下来,有的人头会挂数年,甚至十几年)。锉尸时,侩子手举巨斧,当胸一大斧,刘瑾胸骨迸出,飞至数丈远。围观的受害之家,争取刘瑾之肉以祭死者。这一幕是极可怖的,张文麟叹道:“逆贼之报,亦惨矣!”事后朝廷将行刑过程画出来,榜示四方(以上据《张文端公自叙年谱》)。

刘瑾是谋反重罪,按律人口家财皆应“抄提”。此时刘瑾的亡兄刘景祥,穿着新得的一品冠带,端端正正躺在棺材里,就等着入土为安了。突然抄家者闯入灵堂,将其拖出,毁裂衣裳,弃置于路,旋即“追削其官,焚其尸”。刘氏满门被逮,不单亲属同居之人,就连远在兴平老家的族人,也被械解到京。

其时,因“变起暴猝,人人持意行法”,判决之重,多不当罪。依律法,犯官之家未成丁者(古代以成丁为成年的标志。成丁者就要向国家承担相应的义务了)可免死。刘瑾侄孙刘二汉尚幼,治狱者对是否处决他,拿不定主意。有人提议从宽。刑部主事张文麟坚决不同意宽处刘二汉,他质问:“刘瑾为谁反邪?”他的道理是:刘瑾造反,皆为此儿(术士言二汉“当大贵”),此儿为祸机,岂能逃死?二汉竟“坐诛”。

(刘瑾画像。图络)

传说二汉临刑前,呼曰:“吾死固当,第吾家所为,皆焦芳与张彩所教唆。今张彩与我处极刑,而焦芳宴然无事,岂非冤哉!”这是见于《明史?焦芳传》的记载。可信乎?刘二汉被处死时才十岁,岂能呼出那样的口号?况且按律他本不应死,枉死之人怎会说出“吾死固当”的话呢?此明为野史,不可信。焦芳在刘瑾败亡前三个月已致仕。刘瑾败后,科道劾内外官为刘瑾奸党者二十六人,这份名单里有大学士曹元、前大学士刘宇、吏部尚书张彩、户部尚书刘玑等大臣,皆刘瑾生前亲昵之人,却唯独没有助虐最多的焦芳;张彩下狱庾死,仍不免戮尸,焦芳却仅仅削官。处罚太轻了!有人愤愤不平,遂借可怜的二汉之口,做了这样一篇小说,不想《明史》

本文摘自胡丹著《大明那些九千岁》第2部《大太监斗法》,陕西太白文艺出版社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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