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原则之一:形式法定原则。
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专利申请原则之二:单一性原则。
指的是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原则之三: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先申请原则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① 对于专利申请日的确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完整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专利申请日。
②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明的外,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
③ 专利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专利申请原则之四:优先权原则。
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此处所谓的法定期限就是优先权期限。
外国优先权: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种在国内的申请优先权即本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不包括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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