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地理标志已成为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的共同保护对象,尤其欧盟对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是非常完备和详尽的。
最近,一起欧盟地理标志名称在汽车等产品上的申请商标被驳回,复审会成功吗?让我们来一起多多法务“纳瓦拉”商标(下称申请商标)。 指定使用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
年10月22日,商标局以“‘纳瓦拉’”为欧盟地理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为由,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7)项、第三十条的规定,驳回了郑州日产的注册申请。
通常认为,这种以绝对理由、商标法禁止性规定驳回的商标申请,复审成功的概率很低。我们了解到,欧盟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就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保护农产品和食品地理标志的一般制度,二是保护葡萄酒和白酒地理标志的特殊制度。
年6月3日中国与欧盟关于地理标志100+100的谈判结果公示清单中,成功保护的100个欧盟地理标志产品清单中第26项是“纳瓦拉”可知,初步判断产品是葡萄。可见,尽管“纳瓦拉”属于欧盟“葡萄”上的地理标志,但是根据TRIPS协定及欧盟地理标志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其保护范围限于农产品和食品、葡萄酒和白酒地理标志,在中国,“纳瓦拉”属于欧盟在葡萄上的地理标志,而郑州日产申请的“纳瓦拉”是指定产品属于车辆运输产品,分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31类和第12类。不属于类似商品。不属于欧盟地理标志的保护范围。
至此,我们已经心中有数,及时跟郑州日产相关负责人作了现场的汇报沟通,企业采纳了代理人的建议,对该商标采取救济措施,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年4月30日,我们收到关于“纳瓦拉”商标的驳回复审决定书。内容为:“纳瓦拉”指定使用在第12类汽车、陆地车辆用喷气发动机等商品上,应不致使消费者将其认作欧盟地理标志,进而对所指定商品产生误认,故对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年5月13日,该商标予以公告。 还是要提醒大家,注册商标建议您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哪怕商标被驳回,专业的代理机构会给您一些有效的救济建议,若能够挽回商标,那对您的企业来说也是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