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新闻讯(
据介绍,为推进《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提高就业失业登记精准化、便捷化程度,省人社厅对金保工程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系统部分操作模块进行了调整,并从7月开始试运行。首先,《就业创业证》申请发放流程调整。《就业创业证》发放程序由原"社区、街道、区县”三级审核调整为"社区(或街道)、区县”二级审核,街道和社区均可受理《就业创业证》申领业务,并列作为第一层级,受理后直接由区县级审核,区县级作为第二层级。其次,设立劳动者基本信息模块,首次录入劳动者基本信息后,再办理该劳动者相关业务时,基本信息有变化则进行修改维护,基本信息无变化则无需重新录入。系统调整后,改变以往办理任何业务都需要输入劳动者基本信息的问题。原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请业务页面去掉了相关基本信息项,只需要录入业务相关信息,无需再次录入人员基本信息。
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三项业务信息协同共享,系统内增加三项业务协同待办业务模块。登记失业人员如果进行在职(个体)参保或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自动推送给经办该失业人员失业登记的社区及街道,工作人员可以直接补充就业登记相关信息,办理就业登记。增加工商注册登记、居住证登记信息查询,基层工作人员输入劳动者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劳动者本人工商注册登记和居住证登记信息。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为交换数据非时实数据,交换周期为一周。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类型有所增加,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类型增加"刑满释放三无人员”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