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注册号,也称“飞机号”,是指民用航空器在使用前,向所在国民航管理机构注册后所获得的编号。
国际民航组织(ICAO)规定,各国的民用航空器必须在获得注册号后方可投入使用。那么,注册号是怎么来的?其中包含了哪些信息?我国民用飞机注册号的管理制度经历了哪些演变?了解了这些内容后,下次乘坐飞机时,我们心里就更有数啦!
我国民用航空器首码为“B”
通常情况下,民用航空器的注册号由两部分组成:国籍标志和登记号。为了便于管理和识别,每个国家都有其首码,也就是国籍标志,国际民航组织成员选一个或两个英文字母来代表自己的国家,我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标志为“B”。
对此,有些人可能会好奇,为什么中国选用了“B”呢?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ICAO实行了“一国一字首”制度,以便进行管理。例如,法国选择了“F”,德国选择了“D”。当时,中国想选择“C”,不料加拿大(Canada)抢先一步,先选择了“C”,中国只好使用“B”字首。
一般而言,登记号的编排规则由各国民航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国籍标志与登记号之间通常以短横线间隔,但像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则相连在一起,不以短横线隔开。
目前,我国内地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民用航空器在国籍标志上均统一使用字首“B”。
编号规律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没有加入国际民航组织,所以当时的飞机编号只有3位阿拉伯数字。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并成为国际民航组织的成员,中国民航的飞机由此开始以“B”为国籍标志。
中国民航原有的伊尔18、三叉戟、安24等飞机在3位数字编号前开始陆续增加“B”标志,中间以短横线间隔。
考虑到三位数字不够用,1973年,在引进的新飞机上,开始使用4位数字编号。
进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飞速发展,飞机数量不断增加,考虑到我国民航业的迅猛发展,特别是通用航空的井喷式发展,中国民航局对编号规则进行了改革。
自2015年3月起,国内民航正式采用新型编号管理方法,对新申请的运输类航空器(含喷气式公务机)仍使用四位数字编号,对新申请的其他类型航空器则使用以字母结尾的编号。
2018年3月,中国民航局对编号管理方法再次进行了调整。根据新规定,运输类航空器不再局限于仅使用4位数字编号,开始引入字母。例如,首都航空2018年4月引进的一架A321飞机,注册号为“B-300F”。此举主要是由于运输类航空器仅使用4位数字编号已经无法满足需要,故拓展出更多号源,以适应我国民航未来的发展需求。
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的情况有所不同。在回归之前,香港地区航空器使用“VR”,编号为3位字母。1997年香港回归后,国籍标志更改为“B”,编号维持不变。例如,原来的“VR-HOR”,现改为“B-HOR”。
与此类似,澳门地区航空器在回归前使用“CS”,编号为3位字母,其中第一位字母为M。1999年澳门回归后,国籍标志更改为“B”,编号维持不变。
没有注册号,民用航空器是不允许进行任何飞行的,即使是刚出厂的新飞机也是如此。因此,航空器在交付前均会有一个临时注册号,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经常看到国内引进的飞机机身上会出现国外注册号甚至是他国国旗标志的原因。
我国民航局规定,临时注册号适用于未取得正式注册号的航空器,用于验证试验飞行、生产试验飞行、表演飞行、为交付和出口的调机飞行等。
例如,空中客车天津工厂生产的A320飞机的临时注册号,前3位均为数字0,第四位为字母,如“B-000A”。中国商飞生产的ARJ21新支线客机和C919大型客机的临时注册号,前3位为数字001,第四位为字母,如“B-00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