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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野马”侵权四川“野马”,被迫更名,赔偿100万

2019-09-29 18:15:56

1,四川野马汽车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1994年5月由成都轻型汽车总厂等三家成都市属汽车企业全建制合并组成四川汽车工业集团公司。2006年8月正式有限公司;2014年,野马汽车正式启用新标识;2015年4月更有限公司”。

4,近年来,跨国车企在中国市场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不在少数。在自主车企成长初期,以跨国车企的成熟车型为基础进行逆向研发,外观相似度极高导致的诉讼纠纷比比皆是。本次福特有限公司的纠纷涉及到商标层面,在自主车企的“官司史”上还是比较少见的。

5,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川01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福特中国公司停止侵害野马汽车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在“多多法务站”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向野马汽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6,福特MUSTANG:MUSTANG是福特旗下的一款高性能车,目前以进口形式在国内销售。

7,福特旗下跑车“野马”将不能再以野马自居,其目前在华命名与海外相同,为“MUSTANG”。

8,福特野马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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