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被誉为“中国证券金融信息知识产权第一案”的诉讼战中,金融数据终端的两大龙头同花顺与万得公司在历时5年的硝战中之后,最终是以同花顺抄袭和模仿万得的产品落下了帷幕,并且要求赔偿万得除了335万的损失之外,还要立即停止相关的侵权行为。
众所皆知同花顺与万得是中国两大证券金融信息的企业巨头,相对于万得来说同花顺作为后起之秀,似乎发展额速度也是不逊于万得的,但是如今同花顺也遭到到了“抄袭”恶果的报应。
2012年同花顺为了抢占市场的份额,推出了一款“iFind金融数据终端”,但是其功能与万得的主打产品wind咨询终端是极为相似的。于是万得的相关负责人就开始多方面的取证,并且在同年的11月份将同花顺上诉到了上海市的人民法院,起诉同花顺侵犯了wind咨询终端的软件著作权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等,要求同花顺赔偿的金额为9920万元,并且还需要支付其他合理的费用80万元。
针对万得提起的诉讼中,同花顺反手一击认为iFind金融数据终端是自己独自开发的,所以不涉及侵权万得的软件著作权。同时诉称万得擅自的使用同花顺的字号以及简称进行了夸大、令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要求赔偿120万元,并且还需要在各大网站刊登来消除负面的影响。
在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历经了10次的预备庭审理,万得起诉同花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在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在庭中万得曾将赔偿的金额提升到了5亿元,但是后经中间休庭合议之后,万得将索赔金额缩减至=到了2亿元,据悉变动的原因是在于举证时间的变化,就是从2012年变至2016年,但是最终金额仍然是得交付给法官的综合考虑。
纵观整个案件焦点就落在了同花顺是否是存在抄袭、模仿万得的wind咨询终端,以及侵犯了其软件的著作权。根据相关人士反映:虽然历经4年同花顺的软件已经产生了天差地别的变异,但是法官仍然将案件追溯到了2012年同花顺推出的产品以基准的,最终判定同花顺侵犯了万得软件著作权及存在了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赔偿万得335万元,并且承担其他的合理费用70万元。
2017年1月12日同花顺不服最终的判决,重新诉至到了上海市一中院。但于近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同花顺的诉求维持原判,“中国证券金融信息知识产权第一案”就此定音了!
在上述的案件中同花顺最终是以侵犯万得软件著作权及违反不正当竞争法最终落败,但是纵观近年软件侵权的案件,以侵权软件的著作权最终定音的案件并不多,往往都是以违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最终核准。但是软件著作权并非毫无用处的,他是作为认定原创的最佳证据,是原创方胜诉的最大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