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街头时不时便会见到“巴比”馒头专卖店,从申请“巴比”商标注册发展至今,已遍布上海及江苏、浙江、广东等地,深受消费者认可与青睐,市场上却频频出现冠以“海上巴比”“巴比大包”等名称的门店,中饮公司随后走上商标维权之路。
中饮公司获准注册了第4167000号“巴比”商标,核定使用在包子、粽子等第30类商品上,经商标局核准,又分别核准注册了第8053976号与第8053988号“巴比馒头及图”商标,分别核定使用在第35类饭店商业管理等服务与第43类餐厅等服务上,中饮公司发现全国出现了很多名为“海上巴比”及“巴比大包”的门店,“中饮公司所经营的‘巴比’馒头店最早起源于上海,海上巴比及巴比大包极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于是我们对此展开了商标维权行动。
在收集举证材料过程中,我们发现商标侵权方直接指向详锐公司与新翔公司,中饮公司向商评委提出撤销争议商标注册的申请,但没有获得商评委支持。中饮公司不服该裁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判决撤销商评委关于维持争议商标注册的裁定,并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就争议商标重新作出裁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商标维权过程中,发现商标侵权行为都是当事人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所造成,我们曾试图向涉案侵权门店发律师函或企业公函,但大多石沉大海,加盟商也频频向我们投诉这一问题,‘巴比’馒头的品牌价值是由我们对产品精益求精、对品牌着力打造所逐渐积累起来的,我们将会不遗余力,积极维护自身商标品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