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商标侵权的案件屡见不鲜,涉及到了各行各业的人,商标侵权者在仿冒这些品牌的同时也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在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在2017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简称“双打”)的十大案例。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商标侵权案例便是“FEPORID”侵权案,来和多多法务商城的小编来了解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吧:
当事人北京市凯德立公司在没有经过“FEPORID”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之下,把“FEPORID”商标用于其酸洗抑制剂产品的标贴中,并且将“FEPORID”标识通过添加边框以及字体加粗的方式,在产品标贴最为显著的位置进行了突出使用。
多多法务商城在此提醒:“搭便车”是一种高危险操作,不能够为了提高自己企业的知名度,便去钻空子,这种行为不仅会混淆公众,也给自己打上了一个“不诚信”的标签。
根据当事人北京市凯德立公司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是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所指的商标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第六十条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应该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作出没收侵权的标贴、以及罚款67.4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