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冒用“孔雀城”商标开发楼盘一案作出判决,因旭苑房地产公司没有经过过商标所有人授权擅自使用“孔雀城”商标判旭苑房地产公司赔偿京御房地产公司经济损失等159万余元,并且要求其在搜狐的“焦点网”石家庄的频道首页的显著位置,刊登来消除影响书面的声明。
原告京御房地产公司诉称:其依法是持有“孔雀城”系列的注册商标,旭苑房地产公司将涉案的石家庄开发楼盘冠以“孔雀城”的名义进行了大规模预售,并且花费了大量的心血在搜狐“焦点网”上进行了广告宣传,旭苑房地产严重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要求旭苑房地产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且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
对此旭苑房地产的看法是:其项目名称“孔雀城”只是暂定名称,因涉嫌侵权早已被取缔,其公司实现并不知晓该注册商标。旭苑房地产公司辩称:原告录音证据中售楼处置业顾问对楼盘预售情况的描述为夸张、渲染。涉案地块土地性质为科教用地,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而且意向客户也很少,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也已经被责令解除了,定金也全额的返还了,其公司并没有从而获利,所以原告主张的要求赔偿300万元是有失公平,所以请求法院驳回。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京御房地产公司系第12611702号“孔雀城”商标的注册人,对这个注册商标是享有的专用权而且是受到商标法的保护。旭苑房地产公司在涉案的楼盘现场销售以及在网络的宣传的过程中,使用了“孔雀城”项目名称以及含有了“孔雀城”字样的标识 ,已经侵犯了京御房地产公司对涉案的商标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是应该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关于赔偿金额是由于旭苑房地产并未从中获利以及商标品牌影响力等综合因素,法院最终作出了上述的判决:将会赔偿京御房地产159万元。
因随意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并且并未获利便损失了159万元,旭苑房地产可谓得不偿失,如果旭苑房地产一开始能重视商标问题,事先咨询相关专业人员,想必也不会闹成这样子。商标的问题是不能够被忽视的,置之不理的话就等同于是放纵。另外“搭便车”是一种高危险操作是不能为了出名,提高自己企业知名度就去钻空子。所以说傍名牌、擦边球在商标注册是一种混淆公众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