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店铺内销售的编织袋、茶杯等物品,涉嫌侵害了某个国际大品牌的商标权,张某以及其他的8位商店老板,同时被这个品牌公司提起了诉讼并且要求给予赔偿。
16日在湖南省知识产权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节之下,包括了张某在内的9位商店的经营者,终于与原告方就赔偿的问题达成了一致。张某经营的百货商店是主要以销售零食、饮料和生活必备品为主的,5年来在他们店一直是在高桥大市场进货的,从没有出现过因为侵犯商标权而被起诉的事情发生。
“我们就卖了点编织袋和茶杯,就因为几个图案我们就侵权了?”但是面对代理律师的控诉,张某还是存在了很多的不解。他拿出了在高桥大市场进货的单据表示:涉及侵权的商品并不是他们所生产的,如果一定要追究责任的话,那么他们也应该是受害者才对。
和张某一样的刘女士也是经营的一家童装店,同时也是因为部分的童装上面印有了某国际大品牌的商标而被起诉。“我们这些货都是从高桥的大市场进的,压根就没有想过会有侵权的事情。”刘女士也是无奈地说。
记者从的这些经营者们所提供的一些红色的票据上面发现:这些票据并没有盖章,也没有写明商品的任何的信息,都是记录的一些进货的数量、价格以及商品代号等。然而参与现场调解的律师也表示:这种票据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
“我们不偏袒任何一方,主要是根据客观额事实来促使纠纷的解决。”湖南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副院长何炼红说,9家商店的销售侵权商品的事实是存在的,虽然情感上值得理解,但是也不能是因为不懂就要免责。
调解现场在听取了原告方和被告方的陈述后,调解员们结合了自身的专业和特长进行了调解。他们的为9家商店的经营者讲解了有关商标侵权的各类知识,并且希望这些经营者能够就此事汲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