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赔偿金额到底得赔多少才觉得合适呢?从交通便利的角度我们可以说中国是很小的,走遍祖国大江南北都不需要像古代那样话费数年,但是从商标维权的角度看中国其实是很大的,而且制假贩假现象屡治不止,商标权人即使有心维权也是分身乏术,而且维权是需要一定的成本的。如果最终的商标侵权赔偿数额都抵不过在维权过程中花费的时间和金钱的话,那么是否真的会打击到商标权人维权的积极性呢?从大家比较熟知的大润发超市的“大润发”这次商标侵权案中,这个案最终判断的处罚赔偿金额是300万元,算的上是商标侵权案例中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例之一了。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算是商标侵权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就是:商标权其实是一种专用权,专用的意思就是法律赋予了商标权人一种专用的权利,在没有授权的前提条件之下,其他人使用都是属于商标侵权的。所以大家在使用的商标之前先申请注册之后使用,不仅这是为了获得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同时也可以通过自己前期的商标检索,以及商标局严格的审查来避开这些商标侵权,因为如果有损在先商标权利的商标注册的话是无法通过审核的,此时您就可以联系这个商标权利人,如果这个商标暂时是闲置的话,那么你就可以直接的以商标购买的形式把它先买后用。
商标法对于商标侵权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呢?
现行的商标法的第六十三条规定: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为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的确定,在实际上损失是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来确定的。
(2)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这款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的合理确定。
对于那些恶意的商标侵权的行为,处罚更严重以及赔偿数额更高!“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是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