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指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遇到合同预期违约我们该怎么办呢?
一、预期违约的种类
1、明示的预期违约
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向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2、默示的预期违约
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虽然没有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但以自己的行为或现状表明其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这种情形下行使解除权,由于判断对方是否预期违约具有很大主观性,应该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才能行使解除权。
二、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
1、拒绝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
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绝对方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
对于默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或撤回毁约表示,如债务人拒绝撤回毁约表示并且不能提供充分的履约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对明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
3、债务人撤回毁约
债务人作出毁约的意思表示后,有权作出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债务人撤回毁约表示的,应视为未作出过毁约表示,但债务人这种撤回却要受到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