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都在各地贯彻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创新已经成为现在全国发展的第一个动力,也是建设现代化的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科技企业日益的迭代更新已经不断的衍生出各式的品牌,但是基于现有的可选择的注册商标是有限的,企业间的商标资源的明争暗斗促使商标已经成为了企业竞争的全新领域。
商标无效宣告:泛指的是商标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已经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这项注册商标的法律程序,是法律给予了商标权人的一个合法维权的途径和机会。
在应对不法人士的时候申请人怎样才能够触动商标无效的程序?
1、被提无效宣传的商标必须是在册商标;
2、须在异议商标核准注册的5年内提出无效申请,此外恶意抢注驰名商标不受年数限制;
3、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使用规则或违法使用明令禁止的元素;
4、申请人是商标的在先权利人或损害到其商标权。
5、以欺骗的手段或者是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如伪造申请书、给予经办人好处等方式取得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权人在什么情况下适合发起商标无效宣告?
1、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都会经历一个初审公告期,但众所周知让商标权人一直盯住商标局的公示等并不现实,对此只要商标权人在5年之内发现了某一个注册商标有损自身的利益,就可对其提起无效宣告;
2、商标注册期间,申请人发现已有在先注册商标与自身申请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可以通过商标无效程序无效之。当然此类的商标无效程序的成功率并不高,除非被无效商标存在违法商标法使用规定等;
3、商标遭到恶意诉讼。商标在使用的过程中仍有身怀不良企图的人士,会对使用中的商标提出无效申请,企业为了避免败诉商标被无效,商标权人可自行或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对其发起商标无效的有力回击;
4、商品、服务存在侵权行为。最常见的情况是:某一品牌经使用、运营之后具有高度的市场辨识度,拥有一定量的消费群。此时不法人士会通过注册近似商标来混淆消费者来成功搭便车,此类情况无效成功率较高;
5、商标使用过程中范围使用规则。常见的是注册商标本为颜色商标,在使用时被随意更改颜色,或是肆意更改商标的字体、形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