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财务人员会感到疑惑,审合同难道不是法务部、销售部、采购部的事吗?关财务神马事?合同不经财务部审核,风险是很高的,你一定听说过和大公司签合同,合同都要过五关斩六将,财务部审核就是其中一关。
财务人员如何审核合同呢?审核合同哪些方面呢?
一份合同应包含几大要素,合同标的物的相关条款,这些都是法务部的事,回归今天的主题,多多法务商城的小编在这里唠叨下财务人员一般会忽略的税务风险。
1、合同是否约定开具发票?
答案是肯定的,以票控税是中国特有的税收管理制度,提醒合同里必须要有发票条款。
2、合同是否约定开具的发票种类?
曾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实际对方已经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合同事先没有约定,等到财务人员拿到发票时已经回天无力,退回重开基本不可能。
还有些公司的业务员兴致勃勃的拿着增值税普通发票交给财务人员,吼着“你要的,增票!”财务人员拿着发票细看,傻眼了,此增票非彼增票啊,差两字可能就差了几万的税款,合同事先约定是多么重要啊!
现在已经有很多企业实现了营改增,小编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记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合同是否约定发票开具的内容?
再举一例,某公司报销单据后附发票为咨询服务发票,而合同是提供会议展览服务。这让税务机关看到,可能会认为是不符合规范的发票,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增值税也不能抵扣,这下亏大了!
4、合同是否约定发票开具的时间?
不少公司追发票像讨债,供应商迟迟不开发票,导致今年的费用入到第二年,这样做税务局可不会宽容,会让你调增补税。所以,早约定,早省心!
5、合同是否约定对方发票违规的赔偿责任?
提醒你加点取得的发票也不一定是真发票,这风险谁承担呢?还是早写在合同里好。
除了审核发票条款,还要审核合同中与税有关的部分:
1、合同金额为税前还是税后金额?
与境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包税合同,合同里应写明金额为税后,别傻傻按合同金额支付,却忘了换算为税前金额,扣缴税费的义务。
2、合同是否约定税费由谁承担?
合同中应明确税费由谁承担,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提醒不符合税法规定的约定,即使合同有效,税局也不会认可,公司承担了本不该承担的税费,可是要调增补税的。
以上就是财务人员在合同审核方面的职责,一定要重视,从而降低税务风险,避免本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