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康”这个名词,相信很多人一定不会陌生吧,我们在学校学习古诗词的时候,就有一首古诗还有这个名词的,现实中,我们也存在杜康酒的。
“何以解忧 唯有杜康”。近日,一起围绕“杜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白水杜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商标使用不规范被判侵权。
在此次的案件中,被控侵权商品外包装中横向、纵向排列的“白水杜康”文字与洛阳杜康公司所注册第9718165号商标、第9718179号商标在排列方式、字体、大小、位置等方面近似。这是白水杜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围绕“杜康”商标进行的众多诉讼中的一个案例。
一、杜康之争的“前世今生”
河南省的伊川县、汝阳县和陕西省白水县,先后办起了杜康酒厂,开始研制生产杜康酒。鉴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加之商标的意识比较淡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历史原因,3家酒厂均以“杜康”命名,而未将“杜康”作为商标注册。
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改进酒类商品商标的联合通知》,要求酒的商标应当同其特定名称统一起来。伊川、汝阳、白水3家酒厂先后以杜康传人的名义,申请在酒商品上注册杜康商标。
3方“杜康传人”达成一致意见:由伊川酒厂注册“杜康”商标,允许汝阳、白水两家共同、无偿使用,形成了杜康商标“一家注册,三家同用”的现象。
“杜康”商标进入续展期,三家企业再因商标问题起争端,没有协调出结果。伊川杜康和汝阳杜康则在2009年合并,同属于洛阳杜康旗下,“杜康”商标归洛阳杜康使用。
二、杜康真正的挑战不仅是一笑泯恩仇
品牌统一固然是好事,但当下杜康面临的挑战不仅仅是能否实现真正的“一笑泯恩仇”,多年的“杜康”商标权之争,使得双方无暇于“杜康”商标的保护,杜康商标的市值严重缩水。“杜康”更是痛失商务部颁发的“中华老字号”金字招牌。
目前整个“杜康”品牌边缘化,两家杜康的日子都不好过。因为杜康商标纠纷,再加白酒市场份额发生了巨大变化,二锅头有牛栏山、红星、北京等品牌,它们可以和谐相处。
其实很多时候,企业之间可以共同发展,虽然很多时候也是竞争对手,但是也要文明的竞争,特别是要在法律合乎的前提下竞争,不可以做违法的事情,特别是在商标上产生纠纷的话,企业可以私底下协商一下,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只能走法律途径,通过打官司来判断谁是真正的商标持有人了,而且还要面临赔偿损失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