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在线的相关律师认为:深圳亿百度公司的行为已经误导了公众们的想法,侵犯了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要求四名被告立即停止他们的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并且需要在媒体上发表声明来消除虽公众们的影响,需要共同赔偿百度在线公司的经济损失1104.24万元以及为了制止侵权支出的费用4万元。
百度烤肉的相关律师认为:深圳亿百度公司所注册的百度商标是属于第43类(餐饮业的商标),这和百度在线公司所注册的第42类百度商标并不是属于同一种类别,因此是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而且百度烤肉也曾在五六年前花费5000元在百度在线进行过推广的行为,那时的百度在线公司就已经知道了百度烤肉的存在,但是并没有及时的对商标权提出异议,现在就是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了。
不属于同一类别的商标算不算侵权呢?根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会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一)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的商品或者是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是近似的商标,很可能会造成公众们的混淆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或者擅自制造和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标识的,或者是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和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是相似的标识的;
(四)没有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且将该更换的商标商品又投入到了市场的;
(五)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品上,把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是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的名称或者是商品装潢使用来误导公众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提供隐匿、加工、生产工具、仓储、运输、邮寄、生产技术以及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
(七)把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是相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相似得商品上进行使用的,或者是以其他的方式作突出其标识作用的使用,很容易使相关的公众产生误认的;
(八)复制、摹仿和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是其主要的部分在不相同或者是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来误导公众的;
(九)把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是相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这项域名进行相关商品的宣传或者是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很容易使相关的公众产生误认的。
(十)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品类中使用与他人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一般是不属于侵权行为的。但是如果对方的商标属于驰名商标,即使是相同或相近的商标用于其他的品类,只要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都会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