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商标持有者在不想使用的时候就会进行商标转让。那么在商标转让的过程中,建议各位朋友严格按照商标转让流程来处理,或找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处理,有一些办理商标转让的朋友们总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后悔了,不想转让商标了或由于一些原因不能转让了,可是此时商标转让申请已经提交了怎么办呢?这时能不能把商标转让撤回申请呢?
商标转让申请撤回,是指商标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共同向商标局提交书面转让申请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暂不履行或不再履行商标转让相关事宜,继而又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商标转让撤回申请的行为。
在商标管理、运作实践中,商标的转让人和商标受让人双方在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之前,都可以共同以书面申请方式请求撤回转让申请。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裁定前,申请人通过书面形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说明撤回的理由,就可以撤回其评审申请。申请人撤回评审申请的,商标评审的程序同时终止。在撤回商标评审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用相同的理由和事实提出评审申请。
如果您委托的是商标代理机构来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就可以让代理机构办理撤回手续就行了。但是有些材料的填写还需要您来配合,比如说签字等材料。如果您不知道要用什么理由申请撤回,可以让代理机构帮您想一个理由。代理机构一般都会比较专业。如果是您自己办理商标转让的:应当说明撤回商标转让申请的原因,理由尽管填写充分,在理由书上最好是受让人和转让人一起签字。然后再寄到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