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签订商标权转让协议,商标转让的当事人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的商标权转让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应该要认真、全面地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而不可以用其他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如果法律中有特别规定除外。
二、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受让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能以注册商标是自己制造、销售伪劣商品作掩盖。
三、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能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类似或相同的商品使用已经作过转让的商标,除非已经和受让人签订了有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否则受让人有权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理由来起诉原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
四、商标转让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如果上面方法都无法行通的,通过诉讼最终解决。
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商标权转让合同争议的,案件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