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地铁三号线使用“问题电缆”被曝光,该品牌电缆曾被评为“陕西省著名商标”,事件引发公众对于“著名商标”的多多法务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其他经营者不能擅自使用被认定为知名商标的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或与其近似的名称。
近年来,涂料行业里被评为知名品牌、著名商标的涂料企业屡见不鲜。金陵涂料、超越涂料、安徽新大陆涂料、曼得丽涂料、“湘珠”涂料、浩力森涂料、南京天祥涂料、河南颂源涂料、雪龙涂料、吉人漆、旭川化学、科德化工、广东美涂士等企业都曾获得省市授予的“名商标”称号。
知名品牌、著名商标是政府对企业品牌成功运作的一种肯定和表彰,对企业来讲是巨大的品牌荣誉和无形资产。但是一个商标品牌是否著名,不是由某个部门说了算,而是市场竞争中形成的,是消费者选择的结果。由政府组织评选认定,是用政府公信力、政府信誉为个别企业担保背书,运用行政权力介入微观经济事务,使政府承担了产品质量问题的无限责任和风险。某些地方部门不仅评选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还给予大量优惠政策,使企业产品获得进入市场的特殊通行证,这严重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广大消费者和商家因为有政府的信用背书,往往将著名、知名商标作为选择的重要依据。这对消费者形成极大的误导,甚至使一些不法企业利用政府信用制造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带来严重的社会风险。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局长明确表示,“政府不该去评比知名商标。首先要明确政府的责任。因为商标的创立和扩大它的影响,提高品牌的价值、知名度,实际上是企业在市场中的行为,政府不能取代企业去评比什么知名商标、著名商标,我认为这是不合适的。政府的作用主要是两个,第一是商标的便利化,注册商标便捷、成本低。第二个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
企业的产品销售,少不了商标和由其形成的品牌效应。商标作为品牌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品牌的重要识别标识,升级商标对于品牌的打造和市场开拓都有巨大的帮助。在“驰名商标”被“禁宣”,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暂停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评比的情况下,涂企们该如何发展品牌战略?
盘点近年来相关资料我们可以发现,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废止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同时不再办理“名牌产品”评选活动。随后,又于2014年正式实施新的《商标法》,禁止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及包装上,并不得以此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一系列产品荣誉头衔的停用、禁用,意味着行政力量在市场中的逐步退让,也意味着凭借质量取胜才能真正获得一席之地。
因此,产品质量是企业打造品牌商标的根本。市场本身有一个“自发秩序”,这个自发秩序包括了它的自行调节能力和受众的评判能力,产品质量是否卓越,投放市场后自然会有相应的客观反应,不需要任何光环的加持,受众口碑就是最好的“商标”。
其次,涂料企业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企业作为商标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树立商标品牌意识,提高商标品牌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第三,涂料企业要开展注册商标质权登记,推动商标品牌资本化运作。支持独立第三方对我国商标品牌开展社会化、市场化评价,建立客观、公平和国际化的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加大商标品牌推广力度。
市场的大浪淘沙过程残酷却公平,真正高质量产品才能脱颖而出,形成强大的品牌效应。“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关键时期,也是企业发展布局的的大好时机。涂企们要从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作为发展品牌经济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