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是租赁合同关系,所谓公房承租人变更,实际上是说,原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解除租赁合同,由其他人和公房出租人重新订立租赁合同。既然是订立新的租赁合同,当然需要出租房即产权人的同意了。
一、承租人不叫变更,叫退租,遗留房屋退回公租房管理部门,个人没有权利变更。二、新的承租人,必须符合公租房条件。三、新的承租人,原承租人无权确定,不能你不租了,可以转租或者是指定其他人,只有公租房管理部门才能有权确定!
新闻首页 > 资讯 > 公房承租人变更,要取得权益人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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