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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起诉1237人!为保护创新发展湖北检察机关也是拼了

2019-10-22 17:47:15

“多多法务”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右一)视察李时珍医药集团,向企业问需问计。(湖北省检察院供图
企业总工程师改名潜入同行公司获取技术机密;售假团伙在淘宝、拼多多等网店出售品牌假酒;“黑客”利用支付漏洞骗取京东商城800余万元金首饰;会计从业人员出具失实报告,导致国家技改补贴资金被骗182万元……今年3月以来,湖北省已有1237人因危害创新发展,被检察机关起诉。
同时,湖北省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对涉嫌犯罪的科研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创新创业主体不批准逮捕180人,不起诉44人。
“我省检察机关精心组织、主动走访、全面履职,因地制宜,打好服务创新发展‘组合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胜坤表示,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保护科技创新,“卧底”总工被批捕
今年3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第一条便是“着力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
“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领域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哪个领域。”彭胜坤说,湖北各地经济发展形势、创新主体、领域、环境和面临的问题不尽相同,各类创新主体在不同时期的司法需求也有所区别,因此,全省各地检察机关紧扣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例如,荆州检察机关开展了涉及知识产权、创新资金保护等方面的17个小专项活动。
2011年2月,为非法获取嘧啶胺(英文简称ADMP)生产工艺,湖北某化工公司总工程师张某某伪造身份学历,化名“章某某”应聘潜入位于荆州市的某科技公司,利用工作便利掌握了ADMP生产工艺。
同年5月,张某某不辞而别,返回之前供职的化工公司,用掌握的技术启动ADMP生产并销售。截至2016年案发,给该科技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因商业秘密专业性强、认定困难,案件久侦未结。
“本案是典型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因为化工行业的商业秘密存在较高技术壁垒,普通侦查机关对专业技术陌生,对该案事实认定和定性有困难。”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获悉案情后,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并针对商业秘密认定难点,组织技术专家对办案人员进行专业辅导,排除法律障碍。经司法鉴定,化工公司生产ADMP的工艺与科技公司的专有技术有14个相似技术秘密点。
2018年6月20日,该院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批准逮捕了张某某。
保护知识产权,
 网售品牌假酒团伙被判刑
2016年1月,湖北人蔡某看到有人在网上卖假酒牟利,觉得能快速“致富”,便和舅舅徐某、妹夫陈某商量开网店卖假酒,3人一拍即合。
2016年至2017年期间,蔡某等3人利用他人身份证,在淘宝、拼多多等网站注册11家网上店铺,大量购进“劲牌”毛铺苦荞酒等品牌的假酒进行销售,涉案价值100余万元。其中,毛铺苦荞品牌的假酒由柳某生产,涉案价值13.6万余元。
“劲牌”公司总部位于湖北省大冶市。公安机关立案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结合网络售假案件特点,全面引导侦查取证,并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蔡某等人依法从严快捕快诉。2018年6月1日,蔡某等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从这两年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来看,此类案件呈现出团伙化、家族化、网络化、隐蔽化的特点。”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中钢表示,该院将以“服务保障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为出发点,加大对侵犯驰名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公平有序的创新法治环境。
保护创新企业财产,“吸金黑客”被起诉
对待侵犯创新企业财产权的犯罪,湖北检察机关快速反应、提前介入,旨在通过依法从严从快惩治犯罪,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湖北孝感人张某某自学黑客技术,2017年某天,他发现京东网上商城和某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存在通讯漏洞。
2017年10月17日至24日,张某某注册了17个京东账号,在京东商城连续下订单,购买黄金等贵重物品,并选择使用某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随后,他通过破坏信息系统,截获京东商城与支付平台间的通信数据包并篡改数据,让京东误以为支付成功。最终,张某某在每单实际支付1元的情况下,下单106笔,骗取了京东商城总价值800余万元的黄金和钻石首饰。
张某某的行为不仅使京东蒙受巨额经济损失,还造成3C网购平台京东商城与某支付平台间的交易通道被迫关闭,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案发后,因涉及重大疑难新型网络犯罪,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帮助公安机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抓捕归案,随后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某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
 保障国家技改资金安全,
 批捕“失职会计” 
除了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创新企业财产等刑事犯罪,湖北检察机关还通过严厉打击破坏国家技改政策实施的犯罪,震慑部分违法骗取补贴资金的不法企业、审计工作人员,为国家技改补贴资金落到实处、用到好处提供了司法保障。
2016年7月,湖北襄阳某会计师事务所受政府部门委托,指派郭某某对襄阳市2015年符合国家技改政策的相关企业申报财政补贴情况进行审计。
工作中,郭某某在将设备名称、数量、金额、发票时间、发票号码、合同日期、付款凭证号码等分类别制成表格,交付企业填写。实际上,报表中固定资产年增值数明显低于其审定设备投资额,但郭某某只是核对了企业提供的票据,没有按照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对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银行流水等进行实际审计,未能发现这一情况。
随后,郭某某出具了存在重大失实的审计报告,导致国家为更新换代的设备发放的技改补贴资金被骗182万元,造成恶劣影响。
案发后,襄阳市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018年6月22日,该院以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批捕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8月21日,公安机关已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把握法律界限,
 依法不起诉企业生产负责人
在严惩刑事犯罪的同时,湖北检察机关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一些涉嫌犯罪的科研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创新创业主体,依法作出不逮捕或不起诉决定。
鉴于该案涉及新型专利,京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立即赶赴生产车间实地考察,多方了解该新型技术原理,并反复就案件定性、爆炸物界定、主观恶性等问题进行探讨。
检察院审查后发现,涉案活化器属该公司生产的二氧化碳致裂器的配套设备,整套设备已于2017年取得两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最后,京山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二氧化碳气体爆破技术系我国尚在研究和完善的新型技术,涉案活化器定性为“爆炸物”的依据不足,张某某主观上亦无“非法制造、销售”的故意,本案非法制造、销售爆炸物罪名不能成立,依法对张某某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认为,本案中检察机关准确把握了“爆炸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界限,依法维护创新企业合法权益,实现了办案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意义重大,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彭胜坤强调,目前,公布的成效和案例只是阶段性成果,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此为起点,持续发力,依法保障、周密服务全省创新发展。
多多法务
与你携手同行法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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