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们中国古代有四大发明:造纸术、指南针、火药和活字印刷术,这四种发明对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而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中国又推出了新四大发明改变着世界的生活,它们是高铁、支付宝、共享购。
说起高铁,那真是中国的一大骄傲,但是最近却陷入了商标麻烦中。高铁列车的底色为白色,而在每一辆高铁的车身上,都喷涂有明显的“CRH”标志(China Railways High-speed缩写),“CRH”的商标权由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铁科院)注册持有。
但近来,英国一家公司却以铁科院未依法使用商标为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商标予以撤销,商评委经审查决定撤销该商标在广告、市场研究等项上的商标权,铁科院不服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北京法院审公布了此案判决,法院认为商评委撤销商标的依据不足,故一审判决撤销原决定,并要求商评委重作决定。
通过企查查平台得知,老城堡集团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于英国的公司,英文名称为CRH Group Services Limited。在2005年,其就在我国注册了“CRH”商标,用于建筑施工、建材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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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起,老城堡公司多次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在第35类项上申请注册“CRH”商标,用于广告、商业中介服务、市场营销、采购等服务。而在权查查知产查询平台上,我们也看到有关“CRH”的第35类商标申请人主要为老城堡公司和铁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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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科院作为我国铁路唯一的综合性研究机构,承担着我国高铁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高铁“CRH”的商标权也由铁科院享有。铁科院拥有的涉案的第35类“CRH”商标注册于2006年,在2009年4月取得商标专用权。
2017年,老城堡公司以铁科院在注册商标后,并没有进行公开、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为由,向商评委提出了复审申请。商评委经审查认为,由于“CRH”商标并未在2014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7日期间在第35类,即广告、市场研究、拍卖、人员招收等服务上进行公开、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故决定诉争商标予以撤销。
针对这一决定,铁科院起诉至北京知产法院,其认为“CRH”是中国高速铁路系统的品牌名称,自该商标注册以来就被广泛运用于中国高铁的运营之中。基于实际国情,铁科院虽为商标权利主体,但实际使用人是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因此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关联公司对“CRH”商标的使用也应视为铁科院的实际使用。
庭上,铁科院提交了高铁车载广告、工作人员胸牌、车内头枕照片、广告宣传发票等证据,以证明“CRH”商标在广告等领域一直得到了实际使用。
经审理,北京知产法院认为,铁科院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在指定期间内,铁科院及多家关联公司对诉争商标在广告宣传等服务上进行了公开、真实的使用,故商评委作出被诉决定的主要证据不足,应予撤销。综合全案证据,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作出的涉案“CRH”商标撤销复审决定,并要求商评委针对老城堡公司的请求重新作出决定。
所以,不管是老发明还是新发明,保护好知识产权做好商标保护工作才让民族智慧发扬光大造福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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