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30日开始,“国酒茅台”正式改名“贵州茅台”,告别多年的“国酒”宣传语。事实上,在过去17年,茅台曾9次发起申请“国酒茅台”商标,但均被驳回。
“国酒茅台”更名“贵州茅台”
2019年6月12日,茅台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保芳表示,“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目前已聘请国际顶级
如今,“国酒茅台”字样已经被拆除,不少的直营店悬挂的“国酒茅台”招牌也在拆除。店里的工作人员还表示:“国酒”去掉了,并没有造成任何影响。
茅台17年9度申请国酒商标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茅台曾9次向商标局申请“国酒”商标,但是均被驳回了!首次在2001年9月,最后一次也是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在2010年。
2010年6月,茅台集团向商标局递交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2012年7月20日初审公告,但是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商标局收到来自多方酒企提交的异议书。最终,商标局对该商标复议决定“不予注册”。
据悉,在“不予注册”决定书中商评委认定,“国酒茅台”这一商标中的“国酒”文字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和“国家级酒”的质量评价含义,茅台集团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国酒”具有其它更强的含义。该文字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独占使用,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这一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予核准注册。
多家酒企觊觎“国酒”称号
事实上,不少酒企在反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同时,也在觊觎着“国酒”这个品牌,或者打着“国酒”擦边球。
五粮液做法另辟蹊径,在2012年推出“国五液”白酒,似是打“国酒”擦边球。但是,这“国五液”并没有获得很多认可。
根据洋河信息,2013年有媒体提出“新国酒”概念,提到“洋河股份以白酒为主业,树立了企业典范,旗下‘梦之蓝’产品被追捧为‘新国酒’”。之后在2017年,洋河股份上写上了“健康领潮流,见证新国酒之美”。
另外,泸州老窖提出了“浓香国酒”概念,该表述最早出现在2018年10月;山西汾酒则是提出“清香国酒”概念,该概念由汾酒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常建伟于2017年提出。
“国”字商标有何争议?
首字为“国”字商标往往带着一种神秘的色彩,如“国宴”、“国茶”和“国宝”等。再者首字为“国”字商标,如“国烟”、“国酒”等商标,很容易让消费者认为其产品经过国家质量标准的审批,其产品优于其他同类产品,或传递出国家机关为其质量作担保的信息,所以,容易构成“夸大宣传并具有欺骗性”,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那如何才能成功注册一枚带“国”字的商标呢?
首先,申请注册首字为“国”字商标应尽量避免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禁用规定”;
其次,注意商标局对申请注册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标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曾专门出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要求对含有“中国”或者首字为“国”字的商标的审查应当从严审查,慎之又慎。其中,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
(1)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2)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同时,商标局还规定,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过程中,商标申请人可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再次,申请注册首字为“国”字商标不应当具有“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性质。其中,“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是指商标对指定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作出了超过固有程度的表示,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产生错误的认识。商标的文字或者图形对其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作出了夸大表示,从而欺骗公众的,判定为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就如“国酒”这样的商标。
最后,并不是所有首字为“国”字商标都不能注册成功。实践中,一些不会造成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特点的误认,或者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或整体是报纸、期刊、杂志名称或者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名称,还是有望通过商标局的审查的。
带“国”字的商标并非都无法成功注册,只是要格外注意以上几点!不过小编还是建议大家不要注册带有“国”字的商标,免得白白浪费金钱与时间。
若是企业对注册商标不甚了解,还是找一家专业的代理机构吧。面对如今商标注册愈发困难的情况,不妨还是买一枚,即买即用,省心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