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起有关商标的终审判决!
判决如下:山东蓝带将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省雪野啤酒有限公司及沈阳市苏家屯区多又好超市银杏路店共同赔偿蓝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0万元。
同时命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蓝带公司商标“蓝带”、“蓝带”及图商标的行为!
蓝带酒,其实一个外国的品牌,创始于1884年。
20世界80年代的时候进入中国市场,并与1993年成立蓝带公司,随后又取得了美国柏斯特啤酒公司的许可,可在中国境内使用“蓝带”系列商标!
随后为了市场的扩展,“蓝带将军”啤酒差异化品牌形象,为其在啤酒市场取得了较大突破。
假冒“蓝带将军”啤酒
2016年7月,蓝带公司发现多又好超市销售的蓝带将军超干啤酒、蓝带将军麦香啤酒的包装上印有“蓝带”及“蓝带将军”商标,且商标上部印制有“山东蓝带将军啤酒销售有限公司”字样。
随后经过查看,雪野公司分别注册了第号“将军”及图商标、第号“将军”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均包括啤酒
而且这两枚商标都只注册了啤酒类目的商标!
此外雪野公司大量生产“蓝带将军”品牌啤酒在市场上销售,并突出使用文字“蓝带将军”站上使用“蓝带将军”进行宣传。
随后,拥有足够的证据的蓝带公司以将军公司、雪野公司、多又好超市侵犯其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
1、雪野公司立即停止制造和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将军公司、多又好超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2、将军公司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蓝带”字号,并变更企业名称;
3、雪野公司、将军公司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00万元。
一审:属于侵权并判赔300万
在庭审中,雪野公司辩称,蓝带公司拥有“蓝带”商标的使用权,雪野公司拥有“将军”商标的所有权,蓝带公司在市场上也使用蓝带将军的未注册标识,侵犯了雪野公司的将军商标所有权。
将军公司附议,好又多超市未提供答辩意见!
沈阳中院经审理认为:
1、蓝带公司使用“蓝带将军”作为其生产啤酒的商品名称,经过长期宣传、使用,能够发挥识别商品提供者的作用,可以作为商业标识给予保护!
2、雪野站、展会中,将“蓝带将军”作为商品名称使用,具有搭商业信誉优势的“便车”之嫌,使消费者误认为雪野公司生产的商品
3、雪野公司生产、将军公司销售的商品上,使用与涉案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易使相关公众造成混淆,多又好超市销售被诉侵权商品的行为,亦侵犯了蓝带公司的合法权益。
综合以上三点,法院判决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雪野公司、将军公司共同赔偿蓝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0万元。
将军公司不服法院判决,上诉至辽宁高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
1、蓝带公司先于雪野公司注册了“蓝带将军及图商标,并且在啤酒商品上已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
在蓝带公司推出“蓝带将军”后,雪野公司并没有选择避让,反而去申请注册“蓝带将军及图”商标,随后被蓝带公司异议,最后商标无效!
2、雪野公司为了攀附蓝带公司“蓝带”、“蓝带将军”啤酒的商誉,大量生产所谓“蓝带将军”品牌啤酒并在市场上销售的行为属实,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得当,应予维持。据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商标无小事!
一个品牌的建立,首先要有一个好商标!
从这起商标侵权案件中,小编总结了以下几点,可以给小伙伴们简单参考一下:
1、雪野三家公司的商标侵权行为,是看中了蓝带商标在啤酒市场的影响力和价值,这行为更加突显蓝带商标背后的无形价值!
2、从蓝带要求的500万,到法院判赔的300万,现在商标侵权惩罚力度越来越大!商标侵权得不偿失!
3、将军公司更改企业号,企业号拥有地域性,所以同名、相近的企业号可以共存!商标是具有唯一性,同时也不能有近似的商标存在!
对于创业者来说,商标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你可以围绕它打造你的商业计划。
商标是你向外推广时,消费者识别你产品服务的第一印象!
一个瞬间,或许就象征着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