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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制度第一个真实案例来了。
此前,今年7月16日,《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发布,提出要分步推进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时隔3月,第一个案例在浙江温州落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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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破产”首例:
10月9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平阳县人民法院通报了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件情况。
债务人蔡某系温州某破产企业股东,经裁判文书认定其应对该破产企业214万余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调查,蔡某的全部资产——现就职的瑞安市某机械有限公司1%股权(实际出资额5800元),一辆已报废的摩托车及零星存款。
蔡某每月收入约4000元,其配偶胡某某每月收入约4000元。蔡某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肾脏疾病,其孩子正就读于某大学。
最终蔡某提出按1.5%的清偿比例即3.2万余元,在18个月内一次性清偿的方案。蔡某承诺,还完后六年内,若家庭年收入超过12万元,超过部分的50%用于清偿剩余债务。
债权人(共4名)经表决通过了上述清偿方案,同意为债务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和医疗费,自愿放弃对其剩余债务的追偿权,并同意履行完毕之日起满3年后,恢复蔡某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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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蔡某的这个案例——214万债务只清偿3.2万,很多人乍一看会觉得太便宜债务人了。
但了解案例情况后,蔡某的214万债务是作为企业股东对企业破产后相应要承担的债务,并不是个人挥霍了这笔钱。而如果这笔钱是蔡某个人借的钱,相信债权人也没有这么好说话了。
另外,破产绝对不等于纵容债务人。破产的前提是债务人确无偿还能力了,这一点也不是凭债务人口头说,法院会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审计清算。若有转移隐瞒财产的行为,债务人也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所以,破产是走投无路后的绝地求生,是文明社会对人性的照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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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会让借款更难。借贷中介将更被需要。
近几年,在金融创新的带动下,消费金融发展如火如荼。也为百行征信的建立打下了数据基础。
以后,个人信用将越来越透明和全面。银行体系金融体系的数据都是打通的,一旦个人破产制度推开,借钱将更难了。
个人到个人的借贷风险将更大,债务人如果咬定没钱还,那只能到法院起诉,起诉耗时耗力,最终追回可能寥寥。解决的办法就是大家都找中介。线上化、正规化的渠道借款需求将成为主流。从这个角度来看,依然看好消费金融的发展。
所以,请从现在起珍惜你的个人信用。
“你借呗额度多少啊?”
“我10万”
“我50万”
“我借不了”
——以后这些数字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