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星科怀-伦纳德最近可谓曝光率十足。之前还是自由球员的他为了自己的下家策划了一系列行动,在猛龙快船湖人之间周旋,并策反了与雷霆还有合同在身的保罗-乔治,当时争议十足。
正可谓人红是非多——最近,关于伦纳德起诉耐克侵犯他的设计版权的官司正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根据此前伦纳德的诉求,他认为耐克公司未经允许冒用了他设计的logo并将之用在生产的品牌服装上,并且还未经允许地注册了相应的商标。
不过,耐克方面对此进行了反驳并提交了相关证据。他们说:“这种情况,伦纳德完全是在编造历史,目的就是让人相信他的“大爪”logo的设计者,但事实上,这个logo并不是他创造出来的。就像此前伦纳德本人曾经承认过的一样,这个Logo是由耐克设计团队创造出来的。”
耐克方面进一步表述:“根据伦纳德的诉求,他声称自己为耐克提供了一个设计。这是事实。但与事实不符合的方面是他所提供的并不是大爪的设计。”
作为反诉的证据,耐克方面提交了两张对比照片,一张为伦纳德设计的,是一个手掌的标志,其中包括“KL”的字样,同时L也可以看成是“2”,也就是伦纳德本人的球衣号码。另一份,则是耐克的设计样式,由字母“KL2”拼接起来的手掌模样。
同时,耐克方面还提供了一份来自伦纳德2014年对于LOGO的表态,他表态中他说他很高兴logo的最终样式。此后双方争论的话题也集中在了伦纳德仅仅提供一份草图就想要把最终logo的设计占为己有是否合理。耐克方面称,即使不考虑此前的合同条款,即使不考虑他此前对于耐克商标的知情,仅仅是在现在就想凭借一张草稿声称耐克设计的商标为他所有,并且还要追究耐克的法律责任,这就是不合理的。
耐克方面随后还表示,伦纳德此前还多次在没有耐克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非耐克品牌的产品上使用该logo。根据相关证据,伦纳德也确实在NBA总决赛期间把商标用在非耐克的衣服上,并且根据他的律师团队所言,他还准备继续扩展logo的使用。
耐克公司同时要求法院让伦纳德停止使用该logo,否则他们将会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伦纳德签约New Balance之后,后者为他设计了很多,比如“Fun Guy“、”King of the North“等等。远在上个月总决赛第三场的时候,伦纳德就已经队外界表示,官司其实早就存在但他一点都不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