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作为企业的唯一认知在企业的地位是极为重要的,在知识经济时代,人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日益依赖于知识的创新和科技的进步。而一个国家的商标特别是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数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水平和产品竞争力。随着商标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的日益重要,在市场竞争中地位的日益提高,企业进行商标维权的重要性也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著作权与商标权和专利权三者之间区别是什么?小马法务商城小编来给您讲讲:
案情简介: 2003年在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清华脂蛋白”的保健品,其生产的公司为北京水木博众科技发展中心—洛阳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清华大学认为这两家公司擅自使用“清华”二字,很容易使相关的公众产生一定的误认,是属于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而且这两家公司经常会受到多地药监部门的处罚,已经给清华大学的声誉带来了极大的损害。清华大学状告两家公司商标侵权并停止侵权并给予赔偿损失。
想要开了一家小吃店如果想不出店名儿的话,一般都会上网搜来了一个不错的名字。但是店刚开了没有多久,就有“原主”找上门来了,并且举报这个店盗用了其商标。近日在市工商局网监部门处理了一起外卖平台上的商标侵权案件,网络时代看似平常的“复制”和“粘贴”,却让本案中的创业者孙某栽了一个大跟头。
商标局实质在审查之后对于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将会给予初步审定注册,并且对初步的审定注册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编号建立审查检索的卡片,填写初步审定的底稿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布。这次公告称为初步审定的公告。被初步审定商标的申请人是可以免费得到一本《商标公告》作为申请人的通告。商标公告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商标法以及所实施的条例在修改了之后扩大了商标权的主体范围,给予了国内自然人对于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取消了过去对经营范围以及药品、烟草和报刊杂志商标所需要的特殊要求的限制,同时也允许共有商标注册的申请。我国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根据所属国可以分力两种:国内申请人和外国申请人。
“google”是否属于通用词汇以及是否适用于商标维权?这已经成为美国最高法院回答的一个问题了。小马法务商城的小编就来和大家一起谈论一下! 像“hoover”(吸尘器)、“teleprompter”(自动台词提示器)、“thermos”(热水瓶)、“aspirin”(阿司匹林)和“videotape”(录像带)等词汇都曾经成为了商标。当成为通用词汇之后的它们就不再会被作为商标来使用了,就成为所谓的“非商标化的受害者”。
去年的前10个月,我们国家的商标申请注册已经达到228.7万,十个月的申请量已经比前年的全 年量都高。这说明了啥呢?商标的审核是越来越不好审过,而且投身商标的企业呢也是在往多的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