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两年多的时间,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终于迎来了河南省高院关于陕西白水杜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洛阳杜康商标侵权案的终审判决。实际上,这不是双方在“杜康”商标上的第一次争执,法院还有一个与此结果完全迥异的另一份判决。
有关商标近似和混淆之间的关系以及商标侵权究竟是以“商标近似”作为判断标准还是“商标近似”只是作为参考要素,“混淆”才是最终认定依据。
在电子产品、游戏快速更新换代的时代,几年前的产品可能很快就会被忘记。但三年前的一桩游戏侵权案,却很难被人遗忘。
如果你在街上看到两家不同的公司都在使用“FY”商标你会怎么想?不仅体现在商标的变现价值,并且商标也是服务的标识,是不容侵犯的。
易名科技 资讯消息,某火锅店因使用“葫芦娃”卡通形象作为主题装潢,被该卡通形象的著作权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0万元,并要求公开道歉。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HeyJuice”是北京和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产品,通过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在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及便利店等连锁商店进行销售。而聚和网络认为认为北京茶桔便饮品店和杭州奇异鸟饮品科技连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HeyJuice商标侵害商标权告至法院。
广东某文化传播公司通过受让取得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主角造型“灰太狼”“红太狼”“美羊羊”“喜羊羊”等卡通形象美术作品的著作权。2017年1月11日,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无意中发现清远某日用品店,发现其售卖的玩具及文具中分别使用了“灰太狼”“红太狼”“美羊羊”“喜羊羊”等卡通形象美术作品。
因认为酷我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个人原创作品,著名词曲作家李海鹰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将酷我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支付13部作品的赔偿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3万元。海淀法院已受理了这13案。